为进一步强化镇村两级在配合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责任,防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生,近日,合口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居首次签订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将其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这是该镇党委政府重视国土、支持国土,强化国土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合口镇为临澧县经济重镇,工业、交通比较发达,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管理既有动力也有压力,烟花鞭炮企业、农民建房等违规用地现象相对比较突出。针对此,该镇明文要求,各村组禁止为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以土地流转非法转让土地、以畜禽养殖和烤烟房等农业设施项目乱占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对确需土地流转的,必须尊重农民意愿,走中心所选址、村镇同意、县局审批、中心所现场放样的程序。此举既规范了用地秩序,又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生产经营。
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该镇把村居支部书记明确为国土资源管理第一责任人,并对责任人实行具体的奖惩制度。未及时发现违法用地,致使违法建筑墙体超过1米以上,1宗违法用地扣除村居有关经费500元,镇纪委约谈,全镇通报批评;违法建筑已竣工、且占基本农田、又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测,影响用地报批和全县发展的,1宗违法用地或1处违法采矿扣除村居有关经费2000元,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第一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3宗违法用地或2处违法采矿以上,劝其第一责任人辞去支部书记职务,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年内未发生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的村居,给予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奖”2000元,并优先考虑评先资格。
通过签订责任状,对国土资源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有力促进了各村居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违法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处理”,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到基层、执行到一线。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办公室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