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县交警大队查处全县首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校车的交通违法案件,当事人苏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下午16时许,县新安交警中队民警在新安镇中心小学前路段值守“护学岗”,在对运送学生的湘J53XXX的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苏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苏某对违法事实亦供认不讳。民警当即联系校车公司安排校车驾驶人员运送学生回家,并将苏某带回中队进行继续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苏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车辆被依法处两千元罚款并处十日行政拘留。
来源: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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