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由县政府办、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水利局、畜牧水产局、太平街道(筹)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依法依规对位于太平街道(筹)农丰社区金峰水库旁的金峰农庄实施拆除。
金峰农庄总占地面积为1016平方米,属于违章建筑,未取得任何建筑许可。此外,金峰农庄位于二级水库金峰水库的保护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河道堤坡线200米以内的保护范围不得有任何建筑物,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对金峰农庄进行拆除。
来源:临澧手机报
作者:石安峰 刘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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