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交警大队各位民警的辛勤付出,真的很感谢……”4月1日上午,“10.30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将一面印有“人民好交警,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徐联金的手中并连声道谢。

2020年10月30日凌晨1时许,一阵急促的铃声在临澧公安交警值班室响起,“您好,我要报警,这里是县望城街道大兴村路段,一人躺在路上,疑似发生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到达后伤者已经死亡。经过仔细勘察,现场并没有任何痕迹,后根据事发点位置分析及法医检验,认定为交通事故。
案情重大,事故处理中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兵分两路开展调查,并于当日发布协查通报征集线索。一组调取事发地沿线所有的监控视频,分析研判肇事车辆逃离路线;另一组走访周边群众,搜寻事故线索。时间分秒流逝,肇事现场四周的摸排范围在不断扩大、事故发生时间前后的视频搜索在海量增加。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大量的侦查摸排工作,一辆红色小车出现在民警视野,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湘AG**Q9的红色马自达牌小轿车,驾驶人为蒋某。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蒋某,无正当职业,多次受到公安机关打击,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逃逸后没有留下蛛丝马迹。通过综合运用多种策略,办案民警成功掌握其逃离方向,但辗转广州、东莞等地,多次扑空。可办案民警毫不松懈,不放过任何线索,2021年3月28日,在锁定蒋某在长沙县星沙镇某处出租房内这一重要信息后,立即驱车赶往长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办案民警通过整夜蹲守终于在次日凌晨成功将其抓获并带回大队。
“正义或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到案后,蒋某对自己在2020年10月30日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历时150天,该案成功告破。目前,蒋某已被临澧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县交警大队办公室
作者:张雨娴
编辑:史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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