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临澧县太浮镇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巡察和值班值守,加强辖区国家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水源保护工作,护航群众安全饮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午10点,在镇内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太山水库,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正在登船,准备进行例行巡查。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沿岸的垂钓爱好者进行了饮用水源禁钓知识宣讲,向他们细说利弊,得到了大部分垂钓者的理解。对于部分不听劝阻的人群,镇派出所民辅警则采取没收钓具,放生鱼获等方式,强制劝离。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及人工放养,镇内水源地鱼群生长健康,种类繁多,能够有效地控制藻类和其他有害生物的生长,可以净化水质,形成良性循环。优良的水质也吸引了周边县市的垂钓爱好者前来,投放的饵料在水中溶解后,会造成水体污染及富营养化,引起藻类等水生植物大量繁殖,垂钓爱好者践踏水源区周围的植被,影响植被生长,破坏生态环境。铅皮、铅坠等钓鱼用具的不当使用可能导致水体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即此违法行为按照规定最高能处五百元罚款。
下一步,太浮镇将继续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监管,不定时联合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非法垂钓等涉水源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临澧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庞宇岐
编辑:史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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