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
怕费时费力又费钱
想“多快好省”
法院推荐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一站式多元化解纷
不收费 可执行 效率高
聚力助企为民
案情简介
原被告公司是商业合作关系,被告因生产需要陆续向原告赊购矿粉。经双方对账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68万余元。因被告未按期给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后,故诉至法院。
多元解纷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双方今后还有合作的可能性,在综合考虑以及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便委派当地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同时参与远程指导。在多方努力下,原被告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当日即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依法审查后制作相应的民事裁定书,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案情回顾
本案从受理起诉到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再到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四新岗法庭仅用2天时间便为该起纠纷划上句号,不仅节约审判时间、省去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同时也修复了双方当事人受损的合作关系,让其不再为诉讼分神分心,专心生产,真正实现矛盾化解“短平快”,可谓是双赢。如此高效的多元化解纷机制也迎来了当事人的点赞,为此特地送来锦旗表示赞赏和感谢。
“质”字当头,“快”字为要,“效”字为尺。近年来,临澧法院四新岗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为民的服务触角,依托“法官联村”工作机制融于基层社会治理,并联合基层调解组织将多元调解方式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在惠及当事人的同时高效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什么是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程序是指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
司法确认的优势是什么?
一是高效便捷。相较于诉讼程序一般短则一两月,长则大半年的时间战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就方便很多,各类调解组织星罗棋布、遍布城乡,只要双方愿意调解,调解组织随时可以开展调解。法院在收到司法确认申请后,除特殊情况外,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于30日内审结。二是可强制执行。司法确认裁定书与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则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完全免费。司法确认作为特别程序的一种,人民法院不予收取任何费用。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司法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
(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
(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
(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违反自愿原则的;
(五)内容不明确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来源:临澧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胡佳 何菲
编辑:史妹英
本文为临澧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linlixinwen.com/content/646947/51/14789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