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06时21分许,常德市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东常高速连接线安福街道往烽火乡方向立交桥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老人和三轮车倒地。事故导致老人受伤,送医后于次日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及后续调查,确认事故为一辆无号牌红色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与一辆银灰色小型普通客车相撞所致。通过视频监控比对及车辆痕迹检验,警方锁定湘J7**09银灰色小型普通客车为肇事嫌疑人余某的车辆。事故处理民警对余某先后三次询问,余某对驾车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司法鉴定结果也证实,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的正面痕迹与湘J7**09车辆的左后部碰撞接触所形成。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认定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对余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立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临澧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段婕隽
编辑:史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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