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不等于“酒醒”临澧一男子“隔夜酒”后驾车被查
段婕隽
日前,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福中队民辅警在县城区执行日常勤务时,一辆未年检的小型轿车经过,民警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时,民辅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87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李某前一天和朋友聚餐,中午和晚上都喝了酒。第二天睡醒后,人醒酒未醒的李某驾车出门,之后被交警查获。最终,民警对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罚款22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交警提醒:认定酒驾的重点不在于酒是否“隔夜”,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在次日要驾车出行,建议在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来源:临澧融媒
作者:段
编辑: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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